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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人:桂經理 手 機:15378172119 電 話:028-86724486 傳 真:028-86724486 在線QQ:920666119 郵 箱:[email protected] 網 址:www.pcuxiws.cn 地 址:成都市錦江區梓潼橋西街2號正成財富ID1棟2單元1816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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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有效的預防公共場所發生火災事故,除對人們加強防火常識教育外,還必須采取以下安全措施: 1、在公共場所使用電熱設備時,要遠離可燃物。如使用的紅外線取暖器等,因它表面的溫度很高,若靠近易燃物質,很容易引起火災。 2、使用的照明燈具要與可燃物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。否則,照明燈具若緊貼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,其危險性也時很大的。因為燈泡的表面溫度很高。比如60W的白熾燈,表面溫度可達135-180℃;100W的白熾燈,表面溫度可達170-220℃所以當燈泡與可燃物接觸時間一長,**會引著起火。 3、人們使用電熨斗熨燙服裝,或使用電吹風修整發型時,用完后,應及時將電源切斷,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,燈余熱散盡后,再收存起來。不要用完后,立即裝入紙箱內,那樣其余熱會引著其它可燃物品,而發生火災。 4、在公共場所人們維修電器設備使用的電烙鐵,用完后,也應先拔掉電源插頭,然后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,千萬不要放在地板上和書桌上,以防溫度過高而引起地板和書桌等可燃物起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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